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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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教学部工作职责

公共教学部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,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,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决定、决议和各类规章制度,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促进教育事业发展。其主要职责如下:

一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各项规划和工作部署,制定本部行政各项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及做好总结工作。

二、教学管理工作

(一)常规管理

1.开课计划管理。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并上报开设课程,审核任课教师资格,并安排和落实教学任务。

2.课表发放及课程调整。检查并下发本部课程表;审核、上报本部教师的调课、代课、停课申请单。

3.考试管理。组织考试命题,实施期中、期末考试、考查,做好监考工作。

4.学生成绩管理。负责本部所开课程成绩的评定、录入、核对,学生成绩的汇总、存档、查询等工作。

(二)教学建设

1.教学计划管理。制定所开课程教学计划,编写或修订各课程标准,并组织实施。

2.课程建设。负责本部各课程建设工作。

3.质量工程建设。负责本部教学团队、精品课程等质量工程建设。

4.教材建设。负责本部教材建设;做好本部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、推荐,各学期课程教材的选用,与企业联合开发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等工作。

5.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。对本部教师的教学质量测评,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教学检查,组织教师评学和同行评教。

6.教研室建设。提出教研室设置的方案,抓好教研室的常规工作,对教研室的课程建设、教学质量、教学研究、业务学习等教研活动进行督促和检查。

7.教学资料管理。做好课程标准、课程教学计划、教研活动记录、听评课记录、成绩登记表、成绩汇总表等教学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和保管等工作。

8.其他教学管理。根据学校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,制定本学院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;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面对校内外的各类培训,并按学校有关要求加强管理。

三、教职工队伍建设

(一)负责本部中青年骨干教师及双师型教师等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,做好教研室主任、副主任人选的推荐工作。

(二)负责客座教授、兼职教师、校内外兼课教师选聘工作。

(三)负责本部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工作,并做好新上岗的教职工、青年教师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工作。

(四)负责本部教职工的纪律考勤工作。

四、教科研工作

(一)组织本部各项教研、科研项目的初审、申报并做好跟踪管理等工作,协助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。

(二)负责本部教研、科研项目及成果的年度登记、统计和存档工作。

(三)组织本部的各种学术交流活动。

五、经费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

(一)负责学校划拨给本部的各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,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、检查。

(二)负责管理和使用本部的办公场所、办公设备,有权进行内部调剂,对非人为损坏的设备及时报修或申请更换。

(三)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的规定,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培训和其他社会服务活动,活动及经费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
六、负责本部各类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、移交以及部门事务公开工作。

七、负责建立健全本部管理制度,规范内部运行管理。

八、负责本部办公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。

九、配合直属党支部做好本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。

十、通过党政联席会议,按照学校二级学院(部)议事规则讨论和决定本部门重要事项。

十一、完成上级相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公共教学直属党支部工作职责

公共教学直属党支部是党在学校中的基层党组织,是本部门的政治核心,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,履行政治责任,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,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开展工作,健全集体领导、党政分工合作、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。主要职责如下:

一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,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。

二、严格执行学校《二级学院(部)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会议议事规则》,通过党政联席会议,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。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干部队伍建设、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。涉及办学方向、教师队伍建设、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,应当经党组织对政治原则、政治立场、政治方向先行把关后,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。

三、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,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等制度,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。

四、领导本单位师生思想政治工作,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。把好教师引进、课程建设、教材选用、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。

五、做好本单位党员、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,做好人才的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工作。

六、领导本单位群团组织、学术组织和有关教职工组织。做好统一战线工作。

七、做好本部门的宣传(含网站建设与管理)和安全稳定工作。

八、承担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